4月27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公布以后,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其实是一个误读,误解。”
陈子季认为,这次的新法规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对我国基于“双轨”教育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后普职分类发展,做出的与时俱进的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表述,它体现了我们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是为我国高质量的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陈子季表示,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的工作要做。
第一,提升办学条件。要大经费的投入力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工程。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作用的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只有自强才能自立。
第二,畅通升学通道。高质量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扩大职业本科、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
第三,优化办学定位。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功能,要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的生源,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业发展多种多样的路径。
“总的来说,国家要通过加大政策供给,畅通发展通道,提高自身质量,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吸引更多的学生理性选择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努力为每一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陈子季说。
(责任编辑:董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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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新职教法“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教育部:是误读,作者:郝孟佳、熊旭,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来源地址:http://edu.people.com.cn/n1/2022/0427/c1006-32410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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