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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注意事项

2015-08-22 |浏览:7800次 | 编辑: 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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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点燃的蜡烛、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
  2、到床底、阁楼处找东西时,不要用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明火照明。
  3、中小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不能乱拉、乱扯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
  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烟花爆竹。
  吸烟危害健康,学生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
  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晚上不要点燃蜡烛看书 ,以免人困不知不觉睡着后失火。
  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燃气罐着火,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盖灭火,并迅速关闭阀门。
  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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