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我国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类:
◆ 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 公共卫生事故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事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刑事案件等。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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