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鼓灯是流传于安徽地区怀远、凤台一带的民间歌舞,是典型的民间广场艺术。它源于民众,植根于民众,与民同悲、同喜、同乐。它融歌、舞、乐、戏一体,倍受淮河两岸人民的喜爱。至今乐舞部分得到长足发展,成为独立表演的艺术形式。
花鼓灯有悠久的历史,据凤台县志记载,宋朝已有花鼓灯表演。如果追溯文字,我们从“诗经”上亦可看见“鼓钟将将,淮水汤汤”的诗句。汉代的淮南舞更是影响几朝舞风的乐舞之一。可见,淮河两岸舞蹈文化源远流长。淮河地处南北之间,兼采南北民风,百姓兼融南北之性格,尽得南北之灵气。花鼓灯在这得天独厚的文化沃土中演变成形式完整、内容丰富、活泼风趣、含蓄细腻,委婉而热情、朴实刚健而不失奔放的艺术风格。艺术感染力强,在国内外赞誉甚高,是汉族民间舞蹈的瑰宝。
花鼓灯表演男称鼓架子,女称兰花。解放前,兰花也由男人扮演。民国以前,兰花脚踩足寸子、系小木鞋绑于脚掌上,模拟小脚女人,后逐渐弃之。民间也叫“挂垫子”。鼓架子一般为徒手,有的拿伞和挎鼓。持伞者为“伞头”,又称“伞把子”,起组织调动作用,是花鼓灯中的佼佼者。挎鼓的又叫“丑鼓”,是一十分风趣的角色。“兰花”右手持扇,左手持巾。舞蹈分“上盘鼓”(肩上动作)、“中盘鼓”(踩在腿上的动作)、“地盘鼓”(地面动作)。
花鼓灯的表演程序:
引场(伞头领舞)——前大场(群舞)——三引场(3对双人舞)——小花场(精彩的双人及3人段落)——后大场(群舞)。花鼓灯追求流动中身体的“倾拧”。女性还特别讲究流动中的“三道弯”。步伐以“溜得起、刹得住”,身体流动中不断线为美。还追求动作中的“闪烁”感。鼓打在脚上,鼓催脚,脚跟鼓,互为情趣。
花鼓灯的伴奏乐器由花鼓、大锣、小锣、大钹及特色乐器“狗锣”组成,有条件的可加上唢呐(俗称尖子)。人们习称为坐场锣鼓。花鼓灯的锣鼓技法变化多,时而轻如细雨,时而喧闹似潮,形成了花鼓灯锣鼓伴奏热烈欢快、铿锵有力的风格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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