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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鹰潭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意见

2012-12-26 |浏览:6114次 | 编辑: 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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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贵溪12月26日电   (记者 魏本貌)为认真汲取贵溪市滨江镇“12·24”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根据江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事故处理的指示精神,12月24日,鹰潭市委连夜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全市安全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12月25日,鹰潭市长钟志生率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县区检查指导校园安全工作后,又专题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鹰潭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学前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财政投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现实需求,推动学前教育均衡有序健康发展,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鹰潭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学前教育是人生成长的奠基阶段。为了全面落实《鹰潭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现实需求,推动学前教育均衡有序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明确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学前教育的工作主体。要本着“就近入学、方便接送”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政府投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

二、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示范作用。每个乡镇至少建一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县(市、区)建若干个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开展公办民办结对帮扶活动,整体提升学前教育办学水平。

三、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对新建、改建、扩建民办幼儿园享受公办幼儿园同等政策,给予用地优惠,提供建设资金的三年贴息补助。

四、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严格幼儿园园长的选聘、培训、管理。对民办幼儿园聘用具有幼师资格的教师,财政给予补贴。民办幼儿园教师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聘定、表彰奖励、教龄与工龄计算享有同等权利。鼓励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帮扶。

五、引导民办幼儿园达标创优,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财政奖励50万元、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财政奖励30万元、达到标准化幼儿园财政奖励10万元。

六、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校车,对不符合标准的校车全部更换,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三分之二。严禁超载,打击非法改装。规范校车驾驶员的管理,校车驾驶员必须有三年以上驾龄,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员,对合格的校车驾驶员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

七、加强校园餐饮卫生安全工作,严把食品采购、运输、储藏、加工质量关。配备餐饮卫生安全监管员,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饮用水卫生、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预防,确保幼儿饮食卫生安全。

八、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九、加强学前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联系幼儿园制度,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学前教育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学前教育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促进学前教育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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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作者:魏本貌,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来源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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