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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评审会综述

2013-10-26 |浏览:6357次 | 编辑: 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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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评价是指挥棒,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牵动着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建立实验区对于推动改革、完善政策具有重要作用”。日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评审会上向评审专家介绍情况时说。     

  今年6月,教育部出台意见,对当前较为严重的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来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提出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此后,全国各省份积极响应,纷纷组织申报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材料。许多地区认真论证,精心设计,拿出了系统的、富有特色的实验方案。截至8月底,北京、上海、湖北、重庆等25个省份的60个地区递交了申报材料。申报地区方案详细,明确了实验目标、主要任务、实验安排,有的地区还成立了教育质量检测中心,并结合各地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评价标准和相关配套政策。

  为确保改革试验区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专门委托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教育、课程和评价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要成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实验区,申报地区设计的实验方案和思路,首先要符合综合评价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实验任务要明确,保障措施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此外,还要有一定的教育质量评价方面的工作基础。”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田慧生表示。

  “实验区要通过具体测评实验,不断完善和改进评价指标的内容和标准,使此项综合评价更具科学性、全面性和针对性。”郑富芝说,“要真正落实综合评价的意见,既要有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扎实的方案设计,更要有强有力的政府支持。”

  专家还表示,实验区的评审将兼顾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兼顾大中城市,体现代表性和典型性,通过多样化的实验,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实际的教育质量评价改革之路。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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