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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府正式发布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06-11 |浏览:3842次 | 编辑: 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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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加大学前教育投 三年内新改扩建幼儿园6628所

  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 通讯员覃士

湲)日前,广西正式发布《广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计划在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628所,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据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缓解“入园难”问题,未来我区将以改建、扩建、新建方式,扩大现有公办幼儿园办学规模。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并对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给予支持。

  同时,广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服务。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营给予税费减免以及用水、用电实行居民水电价格等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

  在农村,以乡镇中心小学、村完小为依托,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资源建设规范幼儿园和在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支持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办园点,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目前,广西已确定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应占合理比例,3年内要有明显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按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核定。另一方面,通过采取政府奖励、税费减免、金融扶持和土地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园;对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资助园的捐赠资金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等。

  与此同时,规范全区公办幼儿教育收费行为。制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最高限额收费标准,对幼儿教育收费范围、资金管理及使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幼儿园的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幼儿教师队伍的壮大,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与基础。据悉,目前我区正研究制定幼儿园教职工和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保教人员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计划新增公办幼儿园编制优先向农村倾斜,特别向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倾斜。同时,将幼儿园(含民办)园长和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在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支持园长和教师的培训。2011年,自治区财政将安排师资培训专项经费3000万元。

  此外,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对全区唯一培养幼儿教师的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改善办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提升办学层次。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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