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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催“生” 学龄前幼儿增列特别扣税收额度

2011-06-17 |浏览:3806次 | 编辑: 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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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因应少子化,台当局“行政院”端出利多政策催“生”,当局“财政部”倾向比照就读大专院校子女减税的模式,采“排富”原则,针对2至5岁学龄前幼儿,增列每人每年2.5万元(新台币,下同)的幼儿特别扣除额。

  台官员表示,“行政院”跨部门会议也认为,要让民众“乐婚、愿生、能养”,除幼儿特别扣除额补贴政策、青年成家方案等催婚、催生诱因外,也要依“优生保健法”严禁筛选胎儿性别,以免性别失衡。

  马英九23日将听取简报后拍板定案。据统计,2010年新生儿出生登记数降至16.8万人,“经建会”推估台湾总生育率可能已降至0.88人的全球最低水准。

  台当局“财政部”官员表示,增订幼儿扣除额必须修改“所得税法”,“立法院”下会期若顺利修法,预计最快2012年5月报税可适用,初估约有十多万户家庭受惠。

  “行政院政务委员”薛承泰16日召集跨部门会议研商,同意为了鼓励生育,可用租税诱因,提供幼儿特别扣除额,原则上采“排富”政策,报税级距低者才适用,门槛研议设定在所得税率5%或12%。

  至于普遍发放育儿津贴,因考虑台当局财政拮据,相关部门皆认为不可行。

  薛承泰指出,2-5岁的学龄前幼儿,其父母出社会不久,收入还不稳定,不少新婚夫妻害怕生小孩,当局对2-5岁学龄前幼儿给予特别扣除额补贴,希望鼓励生育。

  薛承泰说,当局相继推动育婴假六成薪、青年安心成家方案、5岁幼儿2011年8月起免学费,相关配套一个个建立起来,希望让大家敢生小孩。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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