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详情

孩子误伤他人 父亲赔偿伤者5000元

2015-09-02 |浏览:6040次 | 编辑: 加载失败
分享到: 
 
   王先生将电动三轮车熄火停在路边,没拔车钥匙去买西瓜。他不到两岁的儿子碰触车钥匙,致电动车前行伤人。记者近日获悉,此案经过调解,王先生赔偿伤者5000元。
  2014年7月27日,王先生骑电动三轮车,内乘儿子小明(化名)行至通州区漷县镇一个十字路口。王先生将电动三轮车停放非机动车行车道内,熄火后未拔出车钥匙,下车到路边购买西瓜。其间,小明触动电动三轮车钥匙,导致电动三轮车启动前行,撞上同样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的赵先生骑行的电动车,并致赵先生从车上跌倒在地摔伤。
  此后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父子俩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1万余元。
  通州法院认为,王先生与小明的行为共同作用导致事故发生,父子俩均为侵权人。小明事发时未满两周岁,尚不具备辨认自身行为的能力,王先生作为同行法定监护人,对于小明没有尽到合理的监护义务,应对小明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判决王先生赔偿赵先生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7900余元。
  王先生不服,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王先生一次性赔偿赵先生5000元。

(责任编辑:王翔)


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摘编仅作学习交流,非商业用途,所有文章都会注明来源,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快速处理或删除,谢谢支持。


(原文章信息:标题:孩子误伤他人,作者:网络,来源:全息网,来源地址:)

上一篇: 京一小区配套幼儿园被指拒百余儿童入园

下一篇: 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须不忘初心

-----主办-----

河南省乡村振兴协会

-----承办-----

河南省乡村振兴协会产业与信息化专业委员会

河南金农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全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

全息数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