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信义法庭副庭长奉兴收到一件特殊的案件:一名年近90岁的老人状告自己的5名子女。因原告年龄较大,本着司法为民理念,奉兴法官决定带队到原告现居住地涪城区御营坝某小区上门了解情况。
据原告何老太讲述,自己年老体弱经常生病住院,但几名子女不管不顾,自己甚至是独自租房居住,故请求法官判令几名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11月26日案件开庭审理前,奉兴法官早早来到审判庭,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充分考虑老人5名子女家庭收入的情况下,奉兴法官建议适当降低老大和老三承担的生活费标准,并就老人的医疗和护理等问题提出建议,向5名子女释法明理。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协议。
调解协议签订后,5名子女对奉兴法官表示了感谢并承诺会自觉履行义务,原告何老太更是对奉兴法官的耐心细致赞不绝口。今年以来,游仙法院信义法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院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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