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近年来,给奥运冠军送房早已不是新鲜事。
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郭晶晶、庞伟分别获得了由老家保定市某开发商赠送的住宅一套。当时的奥运冠军,国家奖励是35万,还有省市区三级政府奖励,以及企业奖励。算下来现金大概有一百来万。最轰动的当数上海奥运冠军了。北京奥运会之后,刘子歌、邹市明、王励勤、吴敏霞、火亮这五位上海籍奥运冠军,得到了某开发商赞助的“冠军房”,面积在90平方米左右,当时的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刘子歌当年的游泳金牌是中国军团在北京奥运会上份量最重的金牌之一,她也因此获得了高规格的待遇。她获赠的是4层楼高的叠院别墅,价值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因为是宝山区引进的外地运动员,“新上海人”刘子歌在宝山区还获赠了另外一套房子,面积也在100平方米以上。
2012年伦敦奥运会之后,孙杨和叶诗文两位“双金王”一回到家乡杭州,就开始陆续得到金牌后面的奖励。当时,浙江某地产集团拿出大手笔,对孙杨和叶诗文各奖一套豪宅,位于余杭,面积是140平方米,市场价格大约是200万人民币左右。同样是2012年,奥运冠军张继科获赠高档海景房。据悉,该公寓位于青岛市北区新疆路,面积有120平方米左右,高档装修,而且是标准的海景房,市场价值300万元左右。
全息作文网原创点评:奥运冠军获得现金奖励和房产奖励,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朱婷作为主攻手付出了心血和汗水,理应受到嘉奖。然而,中国女排靠整个团队,不是靠一个22岁的小姑娘朱婷一个人赢下来的,如果要奖励,开发商是不是应该给12个运动员还有郎平队长每人奖励1套300多万的洋房呢?况且朱婷的家在周口,县城已经有房子了,且加入土耳其超女排联赛,有110万欧元年薪(折合人民币近1000万)收入,在海外打球,严格意义上来讲,她并不是特别需要这套房子,而且以后,这套在新乡原阳县郊区的房子恐怕只能闲置罢了。常言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在河南还有很多贫困地区的孩子吃不上饭上不起学,这360万花在这里是不是更有价值呢?如果我是朱婷,不会接受这套房子,为开发商做活广告;即使接受了也要把房子捐出去,为公益事业做一份贡献,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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