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进拴|闪光的足迹【三百七十三】
我说:“上班!”
“证件”
“……”
“没证件?你上什么班?再捣乱就把你抓起来!”
没奈何情况下,我到花园路给省委宣传部拨了一个电话,说明了原委,人家让到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处去请示。
到省文化厅说明情况之后,处长说:“刚才省委宣传部已打来电话,我们正在请示中宣部和文化部,你明天上午来听消息。”
第二天一见处长,他说:“经请示中宣部、文化部,不经正式批准是不能乱办报纸的。你回去让乡党委给县委写个报告,县委给地委写个报告,地委再给省委写个报告,如果省委批准了,你们就可以办。”
随我来的一位农民企业家听了这话说:“我这次赞助的150元印刷费,你再退还给我100元,算我赔了50元。”到洛阳后,他回家,我继续到地委请示。
因报纸在印刷过程中,我已拿了几百份连夜给省文化厅厅长、洛阳地委宣传部寄去了,地委宣传部杨书忠部长看到报纸的当天,就带领地委宣传部、文化局的领导专程到临汝镇视察《乡音》报社,当他听说报纸让《洛阳日报》没收了,我已去省委请示去了,杨部长感到非常惋惜。
我到地委找到杨部长后,他说:“我看了你寄的报纸,办得很好,姚雪垠,何南丁、苏金伞都是顾问,还题了词,要让他们知道报纸被没收了,影响很不好。”他立即让办公室给《洛阳日报》社开了一张按着地委宣传部大红印章的证明,说是以后再办报纸可以按照程序批,这次经审查,没有政治问题,请放行。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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