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宋代官窑钧瓷研究所成立
2013年4月24日,河南省华豫钧窑关于登记“禹州市宋代官窑钧瓷研究所” 的申请,经调查和审核资料,该研究所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并备民办非企业法人条件,同意成立“禹州市宋代官窑钧瓷研究所”并注册登记,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为禹州市科学技术局。4月27日,正式获得禹州市民政局的批复。
注册登记后,禹州市宋代官窑钧瓷研究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管理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重大活动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表,每年第二季度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
禹州市宋代官窑钧瓷研究所长潘世豪表示,该研究所成立后严格按照《禹州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的暂行办法》的精神,执行章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紧密结合禹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需求,在相关技术领域内开展课题研究,科技合作、科技成果引进与转化,组织人员培训和学术交流等相关业务,为禹州市地方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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