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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防护“前置”,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生态

2021-05-25 |浏览:19805次 | 编辑: 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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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儿子现在越来越过分,又偷钱,昨天晚上还威胁我,让我给他1000块钱,用来买游戏装备,不给就弄伤我们。”

  这是丰先生给腾讯未成年人家长服务平台打来的一个求助电话。他的孩子是一名17岁的学生,因为沉迷一款网络游戏而产生不理性消费和殴打父母的行为。

  “家长过于溺爱,是导致这个孩子出现沉迷问题的主要原因。”李静表示,目前95%的退费申诉是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身份信息绕过监管进行的消费。在接触的案例中,很多父母不了解孩子的上网状况,亲子关系差,对乡村或留守儿童缺乏足够关爱,孩子没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家长自身做了错误示范……这些家庭教育不当或缺失,往往会加剧孩子沉迷网络的行为。“父母通过有效沟通,找到孩子沉迷网络背后的原因十分重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作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强化青少年网络保护需要各相关方各尽其责,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文化生态。

  华中师范大学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王伟军表示,在虚拟世界“冲浪”是孩子探索和认知世界、进行自我构建的方式之一。家长、学校、社会不应采取“禁网”等简单粗暴的方式,而是应该通过与孩子共同制定合理的用网规则,培养孩子正确健康用网的主体意识。

  “青少年模式”需要创新优化,把真正沉迷的、不想被管理的孩子管起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方面,坚持规范管理和鼓励创新并重,引导和支持网站平台提供适合青少年使用模式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在现有“青少年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功能设置,提高未成年人身份识别的准确性,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性,特别是要在有效性上下功夫。同时,指导网站平台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专属内容池,加大优质内容供给力度,最大限度地压缩负面信息生存空间。

  业内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结合头部企业的实践经验,牵头制定国家标准,建立统一的强制性防沉迷系统或平台,并推动相关企业以统一的力度和方式予以落实执行。还应将防护“前置”,从设计之初就降低青少年沉迷的可能性。

  提升网络素养,是防沉迷的治本之策。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也应当提高网络素养。

  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田丰建议,应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推动建立家长、学校、企业三方联动的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孩子网络素养,并让家长具备管理和引导子女正确上网的能力,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

(责任编辑:刘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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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作者:彭训文,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来源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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