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与之前人们理解的集体经济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是一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壮大集体利益为基本原则,进行财产联合或者劳动联合,实行共同经营、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和经营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农村也正在发生巨大的变革。一种明显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农村走向新型集体经济之路。为弄清现阶段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总结其特点和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单位举办了专题研讨会,组织各地高校、科研院所等力量对全国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进行实地调研,在2018年至2019年一年左右的时间里调研了近30个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强村。调研发现,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能够促进乡村“五位一体”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可选之路。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类型
当前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形成了多种实现模式。我们根据实际调研的情况,从以下几个角度对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进行分类。
从始发状态来看,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类。原发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一般发生在改革开放后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村庄。继发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所在村在改革开放之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户单干形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弊端出现,村庄转而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
从经营方式上来看,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主要可以分为全资公司、股份公司、经济合作社等几种形式。随着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行,有关经济合作社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多采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企业”的形式,经济合作社相当于总公司,在其下设立相关子公司或子企业。
从发展的动力机制上来讲,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可以分为自我积累型、城镇化引致型和企业家返乡型。自我积累型是村集体通过农业或者工业方面的经营不断积累资金,逐步扩大集体经济的经营规模,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一种模式。企业家返乡带领农村发展集体经济也是常见的一种类型。
从空间位置来看,可以将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类型分为城中村型、城郊村型、乡野村型。城中村占据特有的区位优势,有机会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取得大量的初始资本,能够发展服务业、物业经济等产业。城郊村集体经济比较典型的发展模式是发展物流经济。这些村庄利用其区位优势,作为城市外围物流的中转中心。乡野村距离主要城区较远,不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一般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或者工业企业。
从产业类型来看,可以将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分为农业型、工业型、服务型、六产型。在此次调研中,我们发现许多新型集体经济选择了一种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即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六产模式”。许多新型集体经济强村通过土地集中经营发展规模农业,同时适当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并以农业为依托,着重发展农业旅游、农业观光、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项目。
发展较好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特征
发展较好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模式有很多种,虽然初始状态各有不同,成功的因素千差万别,但仍然有一些共同特征,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党政经一体”的领导模式。“党政经一体”的领导模式是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必然选择。在市场经济中,合格的市场主体应该有能力充分调动该村的生产资源,具有完全的决策权和支配权,而村集体生产资源的决策权和支配权掌握在村两委手中,只有通过“党政经一体”的领导模式才能使集体经济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党政经一体”的领导模式是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应有之义。村“两委”应参与集体经济的决策过程,把握好集体经济的发展大方向,并处理好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问题。
我们调研发现,“党政经一体”的实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山东省莒南县温泉村实行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属企业总公司一套班子,并且“两委”班子成员大都参与了企业的发展,对企业怀有很深的情感,形成发展经济的合力。四川省彭州市宝山村实行党委领导下村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村党委、村委会和宝山企业集团“三套班子、一套人马”,村党委处于决策地位,党委书记兼企业集团董事长,重大决策由领导层集体讨论,董事长最后拍板。山东省兰陵县代村的村两委成员则身兼村集体经济不同项目的负责人,每位村两委成员具体分管一个集体经济项目,需要决策时由村两委开会统一商讨。
“外圆内方”的发展方式。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新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与市场经济接轨,适应市场竞争,才能够在市场环境中存活发展,这是“外圆”;“内方”强调新型集体经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对内要坚持理想信念、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能用市场的逻辑处理村集体内部问题。从经营层面上看,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无论处于哪种行业,都充分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经营决策,形成了适应市场的经营机制。比如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后石村,该村在改革开放后一直坚持土地集体经营,走出了一条“专业集体承包”之路,创造性地贯彻了统分结合的经营原则。具体做法是“五统五定加两分”,即统一使用生产资料、统一使用劳动力、统一核算、统一积累、统一分配;定人员、定产值、定支出、定利润、定基本工资;分业经营、超利分成。
“五位一体”的发展成就。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可以充分整合利用农村的各方面资源,为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或者融合产业提供便利条件。农民一方面可以通过参与集体经济提高收入,另一方面也有机会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工作,拓宽收入渠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个方面同时推进、协调发展是难点。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村两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且村集体资金充裕,能够在生态、乡风、社会治理等工作上实现全方位突破。比如北京市密云区蔡家洼村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性,村集体建设了日处理污水3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山东省莱州市朱旺村先后投资1.8亿元用于道路“四化”,村内绿色植物、林木覆盖率达到28%,并修建文体广场、文化大院。通过村集体统一规划建设,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庄,农民生活满意度都很高。村民生存发展得到充分保障,生活环境宜居舒适。
好带头人的引领作用。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庄,都有一个好的带头人。好的带头人也必须是“能人”,具有出色的领导能力、大公无私的精神、坚定的意志力、以及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能力。从调研来看,“能人”的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本村成长起来的;一是在外地经商或打工,事业有所成之后返乡的。后一类占比更多一些。山东省兰陵县代村书记王传喜比较有代表性。他在接任村支书之前在县建筑公司任项目经理。受益于在外多年打拼的经验,他带领村领导班子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在2005年抓住机遇,将全村2600余亩土地进行集体经营,领导代村由一个负债300多万元的穷村发展为总资产12亿元的新型集体经济强村。
完善的民主制度。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需要村民的广泛认同和持续参与,建立良好的民主制度,在决策、管理、监督等环节确保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符合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村集体领导班子都格外注意在各个环节发挥民主制度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村民参与集体经济的热情和积极性。这样也能够较好地避免集体经济变成个人牟利的工具,防止带头人或者领导班子按个人意愿把控集体经济组织。
福建省龙岩市溪南村进行民主自治管理,对社区全年收支、账目等进行全面公开,确保全体居民对社区的全部情况都能做到“要知道、能知道,要参与、能参与,要做主、能做主,要监督、能监督,要满意、能满意”。山东省新泰市于枣林社区成立了集体经济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委会班子成员中选举产生,对集体经济合作社的事务进行决策表决、对账目进行实时监督。
乡村振兴战略的可选之路
许多地方对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认识还很滞后,常常一提到集体经济就联系到“人民公社”,认为是重走“吃大锅饭”的老路,这种对于新型集体经济的认识是很片面的。人民群众关于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鲜活实践,对我们准确理解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这一新生事物带来许多启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道路可以是多元的,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是一种重要的选择方向。乡村振兴道路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引导,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一阵风。当农民自发走上新型集体经济道路时,政府应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鼓励引导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不能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设置阻碍。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本身的发展形式是多元的。通过调研过程中的不断总结,我们认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是以适应市场经济为核心特征,在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前提下,通过财产联合或者劳动联合进行共同经营的经济组织。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是其根本目的。无论从事哪种产业,处于产业链的哪个环节,或选择怎样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只要符合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本质,我们都可以将其看成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不同形态。
农业农村发展应充分重视农民的主体性。在“三农”问题中,农民始终处于主体地位,这在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中表现尤为明显。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生产经营的收益都用到了农民身上,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从而使得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获得了正向的反馈机制。另外,在引入外部资本、外部人才参与农业农村发展的过程中,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有效保证农民的主体性地位,防止农民被边缘化,防止农村的稀缺资源被低价剥夺。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能够发挥综合功能。之前的农业农村发展方式主要从产业振兴切入,只注重产业发展的思路存在着先天的不足,难以统筹兼顾五大领域的振兴。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一方面能够锻炼农村基层组织的动员组织能力,另一方面能够显著增加农村集体收入,有了组织和资金的保证,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便有了可以实施的支点。
“集体有思路,村民有出路”“承包解决温饱,集体才能致富”,我们在调研中听到的农民们朴实的话语,真切地体现出农民对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认可。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认识集体经济有着深刻的思考,“发展集体经济实力,绝不是复归‘归大堆’式的公社化,而是纠正大包干中忽视统一经营所造成的偏差;绝不是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否定,而是对这种责任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2018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也明确指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已经不言而喻。我们有理由相信,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在新的历史时期一定会发展越来越好,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重要力量。
(责任编辑:董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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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乡村振兴战略的可选之路,作者:佚名,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来源地址:http://www.agri.cn/V20/SC/jjps/./202203/t20220307_78224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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