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查有梁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和谐教育。在学校中,和谐教育的重点是和谐教学。适应、协调、促进发展,即和谐。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活动,即教学。什么是“和谐教学”呢?教师以“和谐的方式”,让学生主动、生动、健康地得到“和谐的发展”,即是“和谐教学”。
什么是“和谐的方式”呢?我用四句通俗易记的话来概括:“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动之以情、传之以神。”
A.“晓之以理”,重在应用逻辑思维。深入浅出,循序渐进,让学生掌握概念原理,一通百通。讲概念与原理这些“基本知识”时,教师着重于“晓之以理”。
B.“导之以行”,重点应用操作思维。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探究学习,提高动脑动手的能力。讲实验与操作这些“基本技能”时,教师着重于“导之以行”。
C.“动之以情”,主要应用情感思维,或称为艺术思维。让学生在审美立美中提升境界,学会想象。讲情感与态度这些“基本态度”时,教师着重于“动之以情”。
D.“传之以神”,主要应用交往思维。在教学交往中要“画龙点睛”,传播出精神实质,让学生得其要领。讲过程与方法这些“基本方法”时,教师着重于“传之以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