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报讯 (记者 郭政 通讯员 徐炜) 近日,南安市政府下发《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意见》,决定从2012年起,用3年时间,逐步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的非专用校车,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
具体更换实施计划为:至2012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所有自备及部分包租的接送学生车辆更换为国标校车,共计58部;至2013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剩余包租接送学生车辆更换为国标校车;至2014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非专用校车全部更换为国标校车。
在购车补助方面,除省及泉州市两级补助外,对于公办学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南安市财政将按购买价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民办学校购车则按购买价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除购车补助外,南安市财政还对校车运营费用给予补助:对公办学校50座以下国标专用校车,每年补助运营费2万元;50座及以上每年补助3万元;民办学校校车运营费用,则按公办学校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此外,从今年起,南安市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且道路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乡镇(街道),将全面开通农村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并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建制村。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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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标题:3年内全部更换为国标校车,作者:郭政 徐炜,来源:福建日报,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