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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利亚•蒙台梭利是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幼儿教育家。
蒙氏认为儿童具有一种很强的、天赋的内在潜伏能力和继续发展的积极力量。她说:“在儿童的心灵中有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它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表现出来,正像一个生殖细胞在发展中隐藏着的模式,只能在发展的过程中才能显现出来。”儿童的发展不是由于偶然的机遇而实现的,它是由内部力量驱使而成的一种复杂过程。儿童具有一种下意识的、不自觉的感觉能力,在生命的头几年通过他与周围成人的密切接触和情感联系,积极从周围环境获取经验,从而形成自己的个性和行为模式,特别强调儿童源自内心的主动性。
儿童根据自己的需要,按照生长的规律从环境中吸取营养;教育的目的有两方面:一是生物的,帮助个人的自然发展;二是发展个体,使之适应并利用环境。她还认为儿童有生长的需要,他必须靠自我建设、自我教育和独立地奋斗来达到自我表现。成人的职责在于承认、培育和保护儿童自身的能力,并给予间接的帮助。
感觉教育在蒙氏的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蒙氏认为感觉教育的目的是通过训练儿童的注意、比较和判断的能力,使儿童的感觉性更加敏捷、准确、精练;感官是心灵的窗户,感觉训练与智力培养密切相关;智能的培养首先依靠感觉,而感觉训练也是初步的、基本的智力活动。通过感觉训练使儿童对事物的印象清晰、纯正,这本身就是一种智能和文化的学习,是智力发展的第一步。感觉教育包括触觉、视觉、听觉、嗅觉和味觉等感官的训练,这些训练能使幼儿成为更加敏锐的观察者,增进和发展他们的一般感受力,且使各种感觉处于更加令人满意的状态,为完成更为复杂的读和写做准备。
纪律教育同样也是蒙氏的一个成功之处。她采用新的方法培养儿童积极、主动的纪律,而且取得了惊人的效果。蒙台梭利认为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激发儿童的“内在潜力”,使之获得自由的展现和自由的发展,其目的是培养“独立、自主”的精神和善于工作的人。纪律不应该是强迫儿童呆坐在固定桌椅的座位上,两眼直瞪老师,不许左顾右盼;手脚放在一定位置,禁止自由活动。这种教育的纪律是强迫的、屈从的、被动的、静止的纪律,不仅扼杀了儿童活泼好动的天性,抑制了儿童的生命潜力,窒息了儿童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且只能培养出反应迟钝、智力低下、奴性十足的人;真正的纪律是积极的、活动的、主动的、内在的和持久的,而不是消极的、静止的、被动的、外表的和暂时的。蒙氏认为,自由与纪律是一件事物不可分的两部分——尤如一枚铜币的两面。培养纪律须通过活动,这就是工作。儿童的每一项学习都是工作,工作使儿童自由选择作业,独立操作,聚精会神,克服困难,反复练习,从而磨练意志,增强自制力、勇气和自信心,培养独立自主精神。受到严格的纪律训练,同时也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
在蒙台梭利的教育体系中,教师的地位与作用发生了改变。教师不是知识的灌输者,而是孩子活动的观察者和指导者。为此,教师要关心儿童、热爱儿童、尊重儿童,使儿童在教师的指导、关心、鼓励、启发、诱导和帮助下专心致志于自我活动,从活动中获得实际知识和经验,从而促进儿童身心的协调发展。只有建立轻松的气氛,儿童的精神才能解放,他们的“内在潜能”才能充分展现。
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当时的教育成果,引起了教育界的巨大震动, 人们称之为是教育史上继福禄培尔之后的一位杰出的幼儿教育思想家和改革家。
把握孩子最宝贵的关键期,创造一家人幸福美满的人生, 从现在开始。
我们可以不留财富给孩子,但我们可以把孩子创造成财富。